我国的标准品研究起步较晚,1987年我国国家计量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》中对“计量器具”的定义,制订了我国的《标准品管理办法》,标志着标准品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范围。此后还相继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》、《制备标准品办理许可证的具体规定》等法规,以及《标准品常用术语》《标准品证书编写规则》、《标准品研制(生产)机构通用要求》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国标准品的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规范要求
我国将标准品分为一级标准品和二级标准品,并在《标准品管理办法》中对标准品的定级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。根据学科和专业的不同,标准品又分为 13 类,包括钢铁成分分析标准品、有色金属及金属中气体成分分析标准品、建材成分分析标准品、核材料成分分析与放射性测量标准品、高分子材料特性测量标准品、化工产品成分分析标准品、地质矿产成分分析标准品、环境化学分析标准品、临床化学分析与药品成分分析标准品、食品成分分析标准品、煤炭石油成分分析和物理特性测量标准品、工程技术特性测量标准品和物理特性与物理化学特性测量标准品等。
1955年我国成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,根据国际计量科学前沿开展计量基准、计量标准和标准品的国际量值比对,实现国际等效。
以上是全球部分国家标准品发展现状。未来的标准品研制方向,将朝着新材料、新环境污染物等方向发展。除了政府机构,也将有更多的社会机构参与到标准品的研制中,促进标准品产业的快速发展。